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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河区2008年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7-02】    【浏览次数:29197】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经资格复审,包河区2008年招聘教师面试入围考生中有4人自愿弃权,分别是:

初中英语1人,准考证号2008013407;小学英语1人,准考证号2008041412;小学体育1人,准考证号2008031012;小学信息技术1人,准考证号2008032119

初中英语、小学英语岗位各有1人自愿放弃后,招聘岗位与面试入围人员1:3比例均已足额,故不再递补。按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递补人员公布如下:

招聘职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小学体育

2008030311

69.6

小学信息技术

2008032315

65.3

请递补人员务必于2008738:00-12: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到合肥市包河区政府北楼0506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审注意事项:

1、应届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考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省、市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以及“2008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2、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层次和专业)。在录用阶段,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4、公交路线及联系电话:乘142327141902路公交车包河区政府站下,联系电话0551-3357296

 

 

                        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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