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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2-28】    【浏览次数:32023】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面向社会招聘43名人员。现通知如下:

一、用工性质

企业化用工方式,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工程技术类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文秘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工程技术类岗位须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于2008年12月27日9:00至2009年1月3日16:00前登陆合肥市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人员于2009年1月5日8:30至1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合肥市人才大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市重点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由市重点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两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每年度由市重点局组织考核。聘期结束后,如需要继续聘用,原人员续聘率不超过90%(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合肥地区企业同类层次人员标准执行,对工作年限长、能力强、素质高的聘用人员,工资可在原标准的10%内上浮。市重点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业务咨询电话:合肥市重点局0551-2673806,合肥市人事局0551-3538711。

监督举报电话:合肥市人事局监察室0551-3538707           

 

点击此处进入网上报名

 

                        附:《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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