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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2008年公开选调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体检注意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1-21】    【浏览次数:23667】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肥东县2008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简章》,现公开选调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体检对象与拟选调人员按1: 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6:50准时到合肥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合肥市阜南路19号)集中,不按时报到以及缺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体检的当天早晨务必空腹(考生无需准备体检费用)。

3、体检过程由领队统一安排协调,考生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单位。

4、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总分

面试成绩

合成成绩

县法院―符合法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1

2008010126

70.5

81.8

76.15

县法院―符合法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1

2008010116

67.5

73.6

70.55

县法院―符合法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1

2008010105

60

79.2

69.6

县法院―符合法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1

2008010123

59

75

67

县法院―书记员

0002

2008010133

62

79.8

70.9

县法院―书记员

0002

2008010136

68

70.4

69.2

县法院―书记员

0002

2008010134

58

75.4

66.7

县法院―书记员

0002

2008010132

57

72.4

64.7

县检察院―符合检察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3

2008010107

64

83.8

73.9

县检察院―符合检察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3

2008010106

60

80.2

70.1

县检察院―符合检察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3

2008010104

58

81.6

69.8

县检察院―符合检察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3

2008010102

62

77.4

69.7

县检察院―符合检察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3

2008010103

57

78

67.5

县检察院―符合检察官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0003

2008010109

56

76

66

(说明:准考证号2008010110考生因故被取消选调资格,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人。)

5、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①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②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③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④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⑤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选调。

⑥体检者到达医院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要求体检。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否则即取消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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