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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09年招聘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 2009-02-27】    【浏览次数:46296】    【信息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为适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和党、政纪处分;

(三)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四)第一学历为本科(含应届毕业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用人单位

招聘职位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性别

专业

瑶海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聘21人)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7

法律

1

1

计算机

1

3

规划、广告美术、市政工程

3

4

专业
不限

1

庐阳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聘21人)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7

法律

1

1

计算机

1

3

规划、广告美术、市政工程

3

4

专业
不限

1

蜀山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聘21人)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7

法律

1

1

计算机

1

3

规划、广告美术、市政工程

3

4

专业
不限

1

包河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含滨湖新区)
(招聘31人)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10

法律

3

2

计算机

1

6

规划、广告美术、市政工程

3

5

专业
不限

1

合肥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督察支队
(招聘6人)

城管执法
督察

2

法律

1

计算机

1

2

广告美术

合计

100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合肥市人事编制网(srsj.hefei.gov.cn)、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www.hfsr.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晚报等媒体上公布。

2、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3190037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至39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313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笔试共2科,按45/科收取笔试费用,计90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5的,将减少(取消)该招考职位名额。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时间为3169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324日至327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定于32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

笔试包括2个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下午

1:30­―3: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30―5:30

《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6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根据招考职位人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数达10个的,则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4、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所有参加复审的考生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考生每人交纳80元面试费用。

面试由市人事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见上述网站。

5、体检、考核、公示

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根据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组织实施体检、考核,体检入围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选,向社会公示一周。

6、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聘用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因办证时间原因未能拿到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它

1、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551-2679149、合肥市人事局0551-3538711。

技术支持: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2615147、2669622。

2、监督举报电话:合肥市监察局0551-3537323、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551-2614320、合肥市人事局0551-3538707。

    3、相关信息请登录合肥市人事编制网(srsj.hefei.gov.cn)、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www.hfsr.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看。

 

 

                                                                              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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